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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海晏县时代楷模纪念馆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08:57: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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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海北州海晏县时代楷模纪念馆招聘公告根据中共海晏县委关于同意海晏县时代楷模纪念馆招聘政府雇员相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州范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讲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计划面向全州招聘海晏县时代楷模纪念馆政府雇员共4名

海北州海晏县时代楷模纪念馆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海晏县委关于同意海晏县时代楷模纪念馆招聘政府雇员相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州范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讲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计划面向全州招聘海晏县时代楷模纪念馆政府雇员共4名,岗位为纪念馆讲解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宣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

3.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形象气质佳,女性身高在1.6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

5.具有海北州地区户籍。有海晏县户籍的、在海晏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的优先考虑;

6.具有两年以上讲解经验者优先;

7.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者优先;双语讲解者优先;

8.因工作需要,所招聘录用人员中至少有一名男性。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60%,按照总成绩的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中,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讲解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讲解综合能力和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协调能力等,其中讲解面试以红色教育内容为主。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具体组织招聘工作,其中:专家评委的确定、考试地点及命阅题由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考试组织和流程程序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依次进行。

(三)发布公告

公开聘用相关信息将通过海晏县就业平台、河清海晏网公众服务平台、海北州电视台、海晏县电视台发布。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

3.报名地点:海晏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群办公室

联系人:郑老师(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杨 琴(县人社局)

(五)报名提交的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照片(小二寸蓝底免冠近照2张)

6.《海晏县时代楷模纪念馆公开招聘报名表》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行;由考生统一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需要递补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审

政审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突出对考生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的审查。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同时,对应聘者个人诚信情况进行审查,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报海晏县委宣传部审定通过,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晏县就业平台、“河清海晏网”公众服务平台和海北州电视台、海晏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未通过或放弃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则上两年签订一次。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需要,拟定续聘和解聘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在职期间薪酬待遇按照海晏县时代楷模纪念馆政府雇员规定工资待遇执行。

五、纪律要求

涉及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应聘者应自觉服从我局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县人社局(海晏就业创业平台)及海晏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公众号(河清海晏网)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公告信息,如遇疫情风险等级变化,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工作。对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

0970-5900516(海晏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0970-8631577 (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

0970-8630402 (海晏县纪律监督委员会)

0970-8630097 (海晏县委宣传部)

附件1:《海晏县时代楷模纪念馆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计划表》

附件2:《海晏县时代楷模纪念馆公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