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外籍人员有合法房产如何办理落户?
西宁外籍人员有合法房产(携带18周岁以下子女)的落户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市外户籍人口在西宁市拥有合法房产的允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落户。
办理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地名使用证;
2、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3、本人是城镇居民户口的,需在户籍地出具无职业证明或在西宁市相关就业证明;
4、配偶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配偶无工作证明(配偶是城镇居民户口的,须由户口所在地的就业登记机关或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无工作证明、失业证或与西宁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成年子女未婚证明(随迁子女己到婚龄的,须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和就业局出具未婚证明及无工作证明);
4)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籍登记为非父(母)子(女)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办理地点:西宁市局户籍办理窗口(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3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2点半至6点
办理咨询电话: (0971)8251610
办理流程:由分局户籍窗口受理整理材料,分(县)局主管局长审核审批后,上报市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