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青海广播电视台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5 10:3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青海广播电视台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公告,青海广播电视台2021年招聘,青海广播电视台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公告

内容简介

青海广播电视台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公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1〕45号)、省人社厅《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做好2021年省直事业单位

青海广播电视台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公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1〕45号)、省人社厅《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做好2021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1〕170号)和《2021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及省人社厅对我台考核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审核批复,现将青海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考核聘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考核聘用程序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按照发布考核聘用公告、领取准考证、初试、复试、现场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发布公告

本考核聘用公告于6月25日在青海长云网(http://www.qhbtv.com/new_index/tzgg/)发布。

四、考核聘用岗位

此次考核聘用岗位6类,共8人。具体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运行维护(841发射台岗位)招聘1人;视频技术招聘1人;主持人(采编播一体)招聘2人;电视出镜记者招聘2人;全媒体编辑招聘1人;全媒体摄像招聘1人。

五、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初试日期为7月27日,考生应于8:00到达考点配合做好考前疫情防控工作。复试日期为7月28日,复试具体时间请考生于7月27日晚在青海长云网查询。考试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83号青海广播电视台广电大楼。

六、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内容

1.初试(面试)。考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内容。

2.复试(实践操作测试)。考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实践技能操作考察。

(二)考核方式

1.考核聘用岗位由初试(面试)、复试(实践操作测试)两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占比40%、复试占比60%。

2.考生于初试当天领取准考证,同时发放《初试成绩查询通知书》,考生按要求于初试结束后当日晚在青海长云网查询初试成绩及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按指定时间及地点进行复试。

3.为充分利用好考核聘用成果,充实青海广播电视台劳动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人才储备库,此次考核聘用岗位依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6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复试。所有考核聘用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考察人员。进入复试的其他考生,将纳入青海广播电视台劳动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人才储备库。

4.确定拟聘考察人员时,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不能确定的,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此公告及《青海广播电视台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二)考生应于按规定时间抵达考点入口处,并主动出示信用健康码、考前14天“信康码”连续打卡记录及考前一天“通信行程卡”纸质版(“信康码”、“行程卡”非绿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进行现场体温检测;进入考点后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提交签署好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领取考试准考证(准考证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考生应妥善保管,切勿遗失)。未携带齐全以上所有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三)考核成绩及后续考试相关信息在青海长云网(http://www.qhbtv.com)信息公开界面公布。

八、现场资格审查

时 间:8月(全部考试结束后统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地 点:青海广播电视台行政管理中心6楼人力资源部(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27号宁景苑商务中心)

报考青海广播电视台“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学历学位证书验证手续,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3.个人简历(附联系方式)1份;

4.准考证1份;

5.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21年4月21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取消招聘资格。

九、体检、考察(政审)

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台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政审)工作对考生基本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进行审查,还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十、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青海长云网等平台进行7天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青海广播电视台调查核实,处理情况报省人社厅。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由青海广播电视台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拟聘人员报到携带以下材料:

(一)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原单位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二)毕业以来尚未就业的普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报到证》;

(三)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以及本人的学籍档案。

十一、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核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生参加各个环节考核时,均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如未携带不得参加相应考核。

(三)考核聘用相关事宜将按此公告内容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本通知由青海广播电视台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71-6329305、6329307

地址:青海广播电视台(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83号)

附件:

1、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2、2021年考核聘用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