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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新冠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2期)

发布时间:2022-10-30 00:4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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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果洛州新冠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2期)近期,省内疫情形势趋于平稳,但辽宁、河北、内蒙古等地疫情防控形势仍较为严峻。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州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格来州返州人员

果洛州新冠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2期)

近期,省内疫情形势趋于平稳,但辽宁、河北、内蒙古等地疫情防控形势仍较为严峻。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州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来州返州人员健康管理。省内防范区以及国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来州返州人员,须严格落实“双码”(健康码、行程码)联检和测温,并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以县区为范围)和疫情发生地封控区、管控区来州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疾控部门或社区报备,如实报告行程轨迹,落实“双码”查验、测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落实14+7(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管控措施,接受社区健康管理。

二、请广大干部群众及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旅游、探亲、出差。确需出行的须严格履行报备审批程序,并自觉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为方便出行,所有外出、入州人员尽量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注重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时刻关注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健康状态,如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丧失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立即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请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行程轨迹。

四、做好社会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级组织、团体、单位非必要不举办各类大型会议、活动、培训等,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确需举办的,按要求履行报备手续,严格控制规模,不得邀请疫情发生地区人员参加,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监测、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要求。

五、自觉主动配合疫苗接种。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措施。各地持续做好12岁以上人群常规接种、加强免疫接种和3—11岁儿童接种工作,筑实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请广大家长和监护人积极配合做好3—11岁人群接种工作。

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咨询电话。

果洛州疾控中心:0975-8382706

玛沁县疾控中心:0975-8382830

甘德县疾控中心:0975-8304135

达日县疾控中心:0975-8313745

班玛县疾控中心:0975-8322085

久治县疾控中心:0975-8331049

玛多县疾控中心:0975-8345049

果洛州新冠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