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住房公积金单位补缴办理流程
1、缴存单位协管员每月20日前将《补缴清册》报至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由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作出业务处理(缴存单位若为托收单位,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作出业务处理后,公积金缴款资金将即刻托收分配至缴存职工账户;
2、非托收单位,依据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出具的《补缴通知书》的缴款金额进行现金缴款或转账)。开通网厅单位可自行在网厅办理业务(缴存单位若为托收单位,业务办理完成后,公积金缴款资金将即刻托收分配至缴存职工账户;
3、非托收单位,依据《补缴通知书》金额进行现金缴款或转账)。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30— 5:00
办理地点: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
图片来自西宁住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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